上市连锁股价飙涨!零售药店利好已至上市连锁股价飙涨!零售药店利好已至!1月12日,资本市场医药零售板块集体大幅跳涨,截至收盘,老百姓、大参林、益丰药房和健之佳封涨停板,一心堂暴涨7.49%。此轮药店股大涨主要与国家医保局前一日发布的《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和《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直接相关。 处方外流迎重大红利 消息层面,国家医保局官微连发4条消息,公布了《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和《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并就上述两定办法进行了政策解读。
一直以来,医保“药店统筹”政策落地都是医药市场重视的问题。目前已有少数地区“有条件”开放药店统筹,比如苏州、徐州、广西梧州、绍兴柯桥、天津以及广东部分地区等,而且在统筹支付方面也明确了起付线、封顶线、药店面积、药师数量、分级分类管理、信息系统与医保系统对接等门槛。
最新发布的《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则对于零售药店申请医疗保障定点设置了明确的标准,探索放开医保“药店统筹”,同时加强零售终端规范监管。(具体内容详见下文)
从市场端,医保支付制度改革的趋势可以明显看出,破除以药补医、取消药品加成、开放处方流转、推进药店统筹是重要的医改举措,在院内药房从利润中心转为成本中心的情况下,扭转患者和百姓就医习惯,处方流转和药店统筹缺一不可。
从产业端,行业普遍认为,一大批低水平、高重复的产品将无法进入或被踢出医保目录。同时,一些未进入医保的产品将不断压缩医院市场,这其中一部分疗效较好的产品,由于患者群体的需求客观存在,因此唯有通过院外渠道进一步保持生命周期。
正是由于院外终端渠道愈发重要,零售板块是资本聚焦的热点板块。目前,一心堂、老百姓、益丰药房、大参林的总市值分别为220亿元、320亿元、517亿元、562亿元;健之佳由于去年年底刚刚登录资本市场,因此总市值暂时仅为59亿元;漱玉平民目前已经完成了创业板IPO上会并通过,行业预计很快将发行新股并正式上市。
新一轮规模扩张将至 事实上,“三医联动”逐步深入,带量采购和医保控费正在引发院内市场生态骤变,随之而来的处方外流和医药分开市场局面,巨大的院外市场增量潜力引发产业链持续关注。
米内网数据显示,2019年我国零售药品市场销售额实现17955亿元,从终端的销售额分布来看,零售药店终端市场销售总额为4196亿元,其中实体药店占比超过96%。
庞大的实体药店市场也为零售连锁药店的快速发展创造了条件。2010年,我国连锁药店数量占比仅为34.34%,2019年增长到55.34%;疫情期间,药店成为百姓购药主要场所,刚需拉动之下药店销售额总体保持增长,2020年上半年新增药店数量就达到7232家,全国药店总量已经超过53万家,四大上市连锁企业业绩也保持了20%以上的快速增长。
零售药店连锁化率大幅提升的原因首先是监管持续趋严,中小药店合规经营门槛提升;带量采购等政策影响下,中小药店议价能力弱,同店增速压力巨大,连锁零售企业具备的资本实力、精细化管理和议价能力等竞争优势愈发明显。
2020年上半年,虽然新冠肺炎疫情引发医药市场震荡,但却没有阻挡住各大全国性连锁扩张的脚步:
2020年上半年,老百姓大药房并购105家药店;大参林发起6起投资或并购案例,涉及药店224家;6月、7月,益丰大药房投资并购了44家药店和10家诊所;7月份,国大药房收购成大方圆1507家门店;一心堂虽然没参与并购,却新开了535家门店,变相加入药店规模竞争大军。
从销售额层面看,老百姓、大参林、一心堂、益丰药房的年销售额已经达到百亿级别,并且相继完成资本市场上市,而国大药房属于国药一致,同属上市公司的一部分;资本整合助推的高济医疗,全国布局同样不容忽视,已经拥有近万家药店。
带量采购带来的医药改革已经开始让药店逐步进入平价时代,处方外流对全国性或区域性龙头连锁药店来说可能机会更大。行业普遍预期,全新的政策利好,资本市场的零售连锁新一轮规模化扩张将势不可挡。 亮点梳理 无需配备执业药师、纳入统筹结算? 定点药店管理新规要注意! 1月11日,国家医保局发布《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称《暂行办法》),自2021年2月1日起施行。面对新兴医疗服务需求等因素所构成的新形势和新环境,《暂行办法》用7章、50条内容对定点零售药店的确定、运行管理和经办管理服务等方面提出了全新要求,为未来一段时期内的定点零售药店监管定下了总基调。
执业药师配备成为非必要条件 在定点零售药店的确定上,《暂行办法》详述了申请医疗保障定点的零售药店范围、条件、材料要求,组织评估、谈判协商,以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其中,国家医保局明确了“正式运营至少3个月可以申请,评估时间不超过3个月”的时限要求,这让国家顶层“放管服”的改革精神得到了充分的体现。
据统计,2019年全国约39万家零售药店已经纳入医保定点,基本满足了参保人医疗和药品服务需求。但在业界看来,随着社会老龄化进程加速和不断增长的健康需求,现有的定点零售药店资源供给显然不足。简化、优化申请办理环节和评估程序,缩短零售药店等待时间,完善协商谈判机制,提高经办机构服务效率等系列举措,都在最大限度上支持将符合要求的零售药店纳入医保定点的范围,对推动扩大医保定点覆盖面、方便群众购药起到积极作用,为尚未获得医保定点资格的零售药店释放利好信号。
值得注意的是,在定点零售药店的申请条件中,执业药师的配备成为非必要条件。在2020年1月发布的征求意见稿中,“至少与1名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的药师,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劳动合同在有效期内”是申请定点零售药店资质必不可少的条件之一,但在正式发布的《暂行办法》中,相关描述则被修改为“至少有1名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或具有药学、临床药学、中药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药师,且注册地在该零售药店所在地,药师须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在合同期内”。
上述条文的修改体现的是与药品监管政策的衔接与联动。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网站统计,全国执业药师注册人数在2020年11月底增长至接近57万,每万人口执业药师人数(4.1人)已达到《“十三五”国家药品安全规划》提出的“每万人口执业药师人数4人”的目标,但平均至零售药店端则未能实现每家门店一人的要求。
2020年11月,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关于规范药品零售企业配备使用执业药师的通知》中明确,“针对当前部分地区执业药师不够用、配备难的实际情况,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不降低现有执业药师整体配备比例前提下,可制定实施差异化配备使用执业药师的政策,并设置过渡期。过渡期内,对于执业药师存在明显缺口的地区,允许药品零售企业配备使用其他药学技术人员承担执业药师职责,过渡期不超过2025年。”业界普遍认为,在目前执业药师队伍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部分地区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配备不到位的背景下,多部门的政策联动将在过渡期内切实地为零售药店“松绑减负”。
处方流转与网售处方药不能等同 除了前述的利好消息外,《暂行办法》还在定点零售药店运行管理中明确,符合规定条件的定点零售药店可以申请纳入门诊慢性病、特殊病购药定点机构,相关规定由统筹地区医疗保障部门另行制定。据悉,全国部分地市已在探索相关工作,目前广西柳州、山西太原等地方已支持享受门诊慢性病或和特殊疾病待遇的患者在定点零售药店持外配处方购药,患者只需承担个人自付部分,医保结算部分由统筹基金支付。
事实上,慢性疾病和特病用药在零售实体药店端的销售额近来增长迅猛。在米内网对2020年零售终端城市实体药店处方药TOP10品种排名及增长趋势的预测中,从药品的类别来看,有6个慢性疾病用药,主要集中在心脑血管用药、降压药和降脂药,剩下4个分别是抗ED用药、血液制品,抗肿瘤用药和抗流感用药。有分析人士指出,在职工医保个账改革的大势所趋下,如果能够申请纳入门慢、门特购药的定点机构资格,定点零售药店将成为医保统筹资金对接的一大入口,将缓解受到个账资金总量客观减少的政策影响,也势必将拉大与非定点零售药店的差距。
此外,《暂行办法》也再次重申,“定点零售药店可凭定点医疗机构开具的电子外配处方销售药品。”在常态化的药品带量采购政策推动下,院外零售渠道的有效价值已然凸显。辅之国家医保局此次对电子处方外配定调,处方外流进程无疑将得到加速,零售药店有望成为药品销售市场的主流终端。
事实上,在新冠疫情期间,为方便非新冠肺炎慢性病患者复诊取药,各地医保局积极支持“互联网+”医疗服务,一些地方医保部门也探索由互联网医院开具处方,处方流转到慢特病定点零售药店,患者在零售药店取药的模式。但需要引起注意的是,国家医保局在《暂行办法》答记者问中明确指出,处方流转与网售处方药并不能等同,目前办法中规范的是符合规定的处方可以流转到实体药店取药或由实体药店配送的模式,而网售处方药的有关政策则需要有关主管部门研究明确。
2020年11月发布的《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强调,药品零售企业通过网络销售处方药的,应当确保电子处方来源真实、可靠,并按照有关要求进行处方调剂审核,对已使用的处方进行电子标记。
在新兴的消费习惯面前,网售处方药趋势不可逆转,如何攻克药品网络销售与生俱来的虚拟性、隐蔽性、跨地域等特有属性所带来的监管难点是当前探索方向,而传统零售实体药店如何结合企业实际“触网”转型则是当务之急。 2021年广州制药展API大会参展请咨询:谢经理18616981016(同微信)/QQ:1054348312 |